20年過去了,為何李某舊案重提呢?原來,李某認為原審法院定罪錯誤,石某應構故意傷害罪。經過2017年的鑒定,李某的致殘程度被評為一級,生活完全需要依賴護理。當年的賠償金額并未明確是否包含將來發生的損失,因此李某認為應重新計算賠償數額。
最高檢第十檢察廳檢察王慶民在審查申訴材料后前往蔚縣與李某會面。李某向檢察表達了自己的困難和期,希能得到一個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檢察了解到李某癱瘓多年仍然樂觀向上,并且考慮到他的妻子年事已高,兩個兒子在外打工,生活較為艱難,對李某的境多了一份理解。
然而,案發當年李某已獲得民事賠償且調解結案,那麼他是否還能繼續向法院提起訴訟追加賠償呢?王慶民告訴記者,如果李某認為原判的9萬元不足以彌補損失,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之前的調解協議,并再作出民事判決。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高檢于今年10月11日在河北省蔚縣柏樹鄉黨委會議室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王慶民向李某闡述了案件定罪量刑依據,并告訴他一個好消息:今年4月,李某委托律師向檢察機關申請司法救助,經過審查后獲得批準,功申請到了19萬元司法救助金,現在正式向他發放。
在聽證會的見證下,李某接過了救助金,并表達了對檢察和政府的謝。他表示多年來大家為他付出了很多,他不再要求民事賠償,而是希能夠繼續好好生活。
這起案件的理不僅展現了檢察機關的嚴謹認真和勇于擔當,也讓人們到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對弱勢群當事人的高度關注。通過這一實際行,人們到了司法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