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時節,人民監督員艾忠江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沙依克區檢察院檢察張澤嫻,對一起高空拋案的案發小區整改況進行“回頭看”。從今年5月參加該案的案通報會到走訪案發小區,再到如今回訪,艾忠江坦言,對一個案件多環節參與、全方位深度監督,這在自己5年多的人民監督員經歷中還是第一次。“我的履職參與一年比一年強。”他說。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作為檢察機關貫徹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設計,人民監督員制度櫛風沐雨二十載,在不斷變革中展現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20年過去,人民監督員制度呈現出了富的實踐果。通過多次改革和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已為一項國家法律確立的制度,進了法治化發展軌道。在全國范圍,人民監督員共提出監督意見建議17.5萬余條次,檢察機關全部采納的共15.2萬余條次,部分采納的700余條次,未采納監督意見向人民監督員作出解釋說明2萬余條次。人民監督員對監督工作的滿意度普遍提高。
人民監督員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實踐果的不斷顯現,為檢察機關提質增效釋放了巨大的紅利。例如,在一起涉醫療容械知識產權犯罪案的庭審現場,人民監督員的準監督和建議為檢察機關提供了重要參考,推了案件的順利辦理。同時,人民監督員的專業背景和社會視角也為案件的審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未來,人民監督員制度將如何進一步深化發展?相關部門可積極穩妥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立法,以國家立法的形式將人民監督員的職責定位、選任方式、任職條件、監督范圍、權利義務、考核獎懲等確定下來,為制度的持續發展提供法律依據。同時,檢察機關也將引導廣大檢察人員樹立自覺接監督的理念,多選取疑難復雜、社會影響大、群眾關注度高的案件邀請人民監督員進行多環節監督。通過不斷細化人民監督員的建議表達和反饋機制,保證人民監督員制度不斷釋放制度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