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貨車司機手持山西省通廳發放的超限證到山西呂梁離石西高速收費站,卻被通執法人員指證為假證,并隨手將其撕爛。我們不要問,通執法人員據什麼說證是假的?他是否持有能驗證真假的設備?僅憑眼一看就斷定證件為假,這種輕率的行為讓人質疑其專業。當著貨車司機的面毫不猶豫地撕毀證件,明擺著沒有將貨車司機視為平等的個。就像有人所說,他是在運用最微小的權力給普通人造最大的困擾。他這樣難為人是出于何種原因?是因為沒有收到紅包嗎?還是他遇到了一些不如意的事?又或者他本難改,脾氣暴躁?從他與貨車司機李先生的聊天記錄中,或許能找到問題的源。

“什麼意思?以后不用證也可以過了?生活不易,惹不起躲得起。”這位通執法人員的苦的言辭暗示著他不愿意與這類朋友往。按照規范提供服務,按章辦事,你沖個什麼呢?是誰惹你生氣了?你是帶著氣來工作的嗎?事鬧大了,你才發現自己其實也是一個普通人,為什麼要難為其他普通人呢?他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還試圖將李先生牽扯其中。從上面的對話中可以看出,李先生追求的是做人的尊嚴,而這位通執法人員卻認為李先生是想要敲詐他的錢。從這位通執法人員的言談中,充滿了人世故之

作為通執法人員,在高速路收費站履行職責時,應該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不應讓個人緒、脾氣和人世故等因素影響公正執法。這種濫用職權,對貨車司機不公平理的行為,值得深思。我們需要更加關注通執法人員的職業素養,確保他們以公正、公平的態度執行職責,為社會創造一個更加公正、公平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