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司機在網上曝了自己的通行證被通執法人員故意撕毀的事件。這位司機聲稱,他的通行證是由公安廳簽發的,但執法人員不但不道歉,還說他的通行證是假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車主拿著已經被撕爛的通行證追著執法人員問:“你跟土匪有什麼區別?你不讓我上高速可以,你為什麼要把我的通行證給撕了?”執法人員解釋說:“你拿的是假證!”車主回應道:“這是山西公安廳簽發的,難道是假的?”執法人員聽到這句話可能被嚇到了,立即否認說:“我沒見過你的證!我沒有撕!”然后,執法人員留下一個背影,瀟灑地離開了。

據司機李師傅,這件事發生在12月3日,當時他開著一輛牽引貨車,載著一個大罐子,行至離石西收費站時,一位穿通執法制服的男子詢問他是否有超限證,他回答有。隨后,他從車上拿出超限證給執法人員看,沒想到對方竟然一言不發,拿起來就撕。這個舉讓他到非常困,對方也沒有給出任何合理的解釋,所以他決定將視頻發到網上。

這段視頻一經發布,立刻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討論。有人表示,開貨車的人本來就很辛苦,賺錢不容易,為什麼要給他們制造困難呢?如果沒有視頻作為證據,司機將很難為自己辯護。用最小的權力給別人造最大的困難,這是人中最惡劣的表現!為什麼高速收費站的工作人員可以目無法紀?這也太欺負貨車司機了!對于這種破壞人民生計的人,必須嚴肅理,讓他直接下崗,永不錄用!還有人表示,必須追究執法人員的刑事責任!

就此事而言,不論司機是否存在過錯,執法人員隨意撕毀他人通行證是否合法都是一個問題。據《刑法》第283條的明確規定,故意損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發的證件、證明文件的,將被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罰金。

李師傅接記者調查時表示,他的通行證是山西省通廳在11月7日簽發的,絕對是真實有效的,而且通行證是統一的。他還問道,為什麼在其他地方這個證件都能用,到了這里就變了假的?即使他們認為是假的,他們可以報警,可以調查,也可以扣押他和車輛,但不能直接撕毀啊!由于通行證被撕毀,他到了極大的不便,因為沒有證件就不能上高速,所以他只能選擇走國道。

記者聯系了離石區委宣傳部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看到這個事后立即與相關部門進行了了解,但由于涉及管理權限問題,要記者自己向市通局了解況。記者隨后撥打了市通局的電話,接線員表示自己只是負責接收信息,并不清楚執法部門是否收到了這件事。

呂梁南高速公路管理發布了一份況通報,經過調查,他們發現治超人員在工作中存在言語不當的行為,已經對涉事的工作人員實施了調離崗位的理,并責令收費站站長進行深刻檢查。然而,一些人認為這樣的理過于輕微了。作為執法者,他們違法了,難道不應該到更嚴厲的懲罰嗎?此外,全文中并未提到撕毀超限證的事實,這是故意不認賬還是想輕易擺呢?作為執法者,規范執法程序和態度是文明執法和規范執法的基礎!如果每次發生問題都只是道歉、停職、調崗的理,那法律和公信力將何去何從?

最后,李師傅對于這份方通告也表示不滿意,他要求涉事人員公開道歉,并賠償1元打印費。他說:“我對這個通報不滿意,我的要求很簡單,撕毀我的超限證的人必須在全網向我道歉,并賠償我1元錢的打印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