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廣西賀州市信都鎮發生了一起令人難以理解的事件。一名警在執勤過程中,看到一位農民騎著托車迎面駛來,竟然毫不猶豫地用子狠狠地擊打了他。這一擊快、準、狠,導致騎車的農民瞬間摔倒并重傷。警的職責本應是保障公眾通安全和公眾自安全,但為什麼他會做出這種令人憤怒的行為呢?

據報道,這名男子在11月29日騎著電車經過一個路口時,巧遇到正在查車的警。可能是因為張沒有戴頭盔,或者是因為趕時間上班,這名男子的車速確實有點快。警看到男子騎車過來,并沒有當面攔截停下他,而是舉起手上的子向他打去。穿工作服的男子當場摔倒,手和腳都傷了,周圍的路人都被嚇到了。不久后,120救護車趕到現場將該男子送往醫院治療。

許多網友對此事件表示不解和憤怒:“到底是有什麼仇,什麼恨,警才會如此狠心?”穿警服的警本應為人民服務,但現在卻背道而馳。警查車本來是為了維持道路秩序,防止擁堵和事故發生,但這種“一子撂倒式”的執法方式真的好嗎?即使這名男子沒有佩戴頭盔行駛,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完全可以讓他停車戴上頭盔,而不是采取這種極端的執法方式。

當地警方對此事發表了通報,稱這名警年輕氣盛,不懂事而且脾氣大,并已經被停職理。然而,網友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這是一起明顯的故意傷害案件,賀州公安是否立案調查了呢?警的做法簡直是冒天下民心之大不韙,不僅僅是年輕氣盛和脾氣差可以解釋的。既然決定穿上警服,就應該履行相應的職責,而不是任地執法。即使市民不戴頭盔會影響自和他人的安全,也應該以勸導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采取暴力執法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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