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廣西賀州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一名大叔騎著電車在馬路上行駛時,突然遭到警持襲擊,導致他和車子一起摔倒在地,傷嚴重。據網上傳播的視頻顯示,事發時,一名警正在路口執法,看到對面駛來的電車,并未要求其停車,反而出警猛砸騎車的大叔!面對突如其來的襲擊,大叔毫無防備,直接被摔倒在地上,行了五六米才停止。而這位警則像無事發生一樣,慢慢地走過去查看況。當看到電車主傷嚴重后,警呼了120,并經醫生現場檢查,發現大叔部嚴重傷,隨即被送往醫院接治療。如果不是旁邊店家的監控錄下這一切,我們都不會相信會有如此兇狠的警,他們執法竟然如此不顧人命!

據了解,此事件的起因是警查無牌和未佩戴頭盔的電車。盡管是為了他人的安全考慮,但卻發生了這樣令人憤怒的事件。即使電車主違反通規則,也應以罰款勸導為主,而不是使用暴力對待!我們一直呼喚的文明執法,在這位上看不到毫蹤影,事發后引發了人們的集譴責!網友們紛紛發表評論:“任何社會都不會容忍這樣的警察存在,這不是執法,而是反人類行為!世界上哪有暴力執法?暴力就是違法,違法就是犯罪!以安全為名,卻危害安全,這有何區別于殺人?這是故意傷害罪,如果不判,全國人民都不會答應!”當地警四大隊工作人員表示:“我們看了視頻,也覺得非常暴力,領導已介,昨晚理到凌晨。因為我們這里查車比較嚴格,年輕的警脾氣有點大,總之我們正在理!”然而,即使是年輕,脾氣再大,也不能不顧后果。警是法律的守護者,不是暴徒,不明白這樣的人是如何考取警校的?在他眼里,文明執法只是虛設,拿出警就打人,大叔是多麼的無辜!這一不僅傷害了大叔,更傷害了全國人民的心,也把整個賀州警隊的形象抹黑了!即使大叔有錯,也應該秉公執法。據道路通安全條例,駕駛或乘坐托車、電車未按規定佩戴頭盔屬于一般違法行為,以50元罰款。除非對他人生命安全構嚴重威脅,執法人員不得采取過激行為!此次事件中,該警明顯違反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條例》的規定,在對方沒有對他人人安全造影響的況下,違規使用警械,或將面臨刑事責任,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隨著事件的發酵,賀州市公安局通警察支隊迅速發布了一份通告,然而,這份公告并未平息憤怒的民眾。有人認為整個公告避重就輕,主要強調了電車的違法行為,對警使用警襲擊采取了弱化理,似乎是為了減輕責任!從通告中可以看出,當地警部門缺乏法律意識,執法者首先應該知法守法。這不是像通告中所描述的簡單事件,而是一起嚴重損害執法機關在人們心中形象的惡違法行為!此外,還有網友提出了幾大質疑:一、這位警怎麼能從正面就看出電車沒有掛號牌?難道他有視眼?二、警沒有對正面駛來的電車進行任何停車檢查,就直接將車和人打翻在地,那麼逃避檢查是從何而來的?三、既然車被打翻,人傷,難道就能解釋為警只是打了車,人傷就不能怪警,只能怪駕駛員技有問題嗎?四、如果造人員傷,難道不應該立即送醫院嗎?五、停職理算不算故意傷害罪呢?

最后,我想說的是,盡管警的行為是錯誤的,但生命是自己的,遵守通規則是每個人的責任。寧愿慢一分,也不爭一秒,安全到家才是最重要的!#冬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