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在橫穿馬路時不慎被車撞,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警在理此事時表示,家長在這種況下應承擔主要責任,這一決定引發了許多討論。有人認為,即使是無知,也不能免除責任,而有些時候,我們必須為自己的無知付出代價。
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對于的安全負有重大責任。因此,警判定家長為主要責任方,這一決定是合理的。而對于駕車者的次要責任,也需要大家明白清楚。即使事故并非其過錯,有時也不能因此免除責任。就像兩人打架導致有人死亡,旁觀者即使未直接參與,也會因不作為而承擔責任。類似地,即使與自己關系不大,法院也有可能判定部分責任,這也是需要負責的。
舉例來說,一名駕車者因他人闖紅燈而發生車禍,導致對方傷甚至死亡。盡管闖紅燈的人有錯,但駕車者仍需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這種況下,責任是分攤的。因此,在人間百態中,無知也并不意味著沒有責任,每個人都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