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陜西西安的李先生致電反映了“平臺無法提現”的問題。他說,他在刷短視頻時被一則玩游戲領紅包的廣告吸引,進游戲后,頁面提示看一定量的廣告視頻后就可以提現。然而,一周的時間里,他都在刷廣告,眼睛都看花了。最終,當他達到200元的提現條件時,平臺又提示要邀請500個好友玩這款游戲才能提現。

李先生氣憤地說:“我從哪里去邀請500個好友玩這款游戲?!”他認為這明顯是平臺故意設置無法完的條件,本不讓提現。

記者調查后發現,目前許多互聯網平臺都設置了提現功能,玩游戲、看視頻、做任務等都能積累提現金額,但提現難的問題也不斷出現。有些平臺設置了各種提現門檻,有些門檻無中生有,有些則是用戶很難或本無法達到的。

例如,有一個件提示用戶看10個視頻可以再提現0.11元,看30個視頻可以繼續提現0.11元,連續登錄3天可以接著提現0.11元,再連續登錄3天和5天可以分別提現0.3元和0.5元,并且可提現金額也由8.8元變20元。除了登錄天數,想要達到提現門檻還要獲得相應金幣,看視頻是最快獲得金幣的方式。

還有一款社件,最低提現金額從10元變15元,再變20元。而在一個舊回收平臺,平臺并沒有明確告知需要滿10元才能提現。

很多用戶對這些設置提現門檻的做法到不滿,認為平臺明明獲得了收益,卻限制提現,這是不公平的。專家也認為,平臺為了降低資金流本,控制用戶小額提現的申請數量,會通過設置提現門檻來增加用戶黏。但是,提現門檻不能超過合理限度,否則會損害用戶權益。

教授認為,如果平臺設置的提現條件實際是很難或本無法達到,用戶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也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最近,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了一起容創作平臺稿酬提現引發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認定“余額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請提現”屬格式條款,該條款無效。

專家呼吁,相關互聯網平臺行業協會應該及時發現此類霸王條款,不能讓設置最低提現金額為行業慣例,這樣會損害消費者權益。綜上所述,互聯網平臺設置提現門檻應秉承公平原則,不超過合理限度,且不能以提現為餌,設置或在簽訂合同后將相關容修改為本無法實現的提現要求條款,否則會構對消費者的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