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曲靖一家蛋糕店開業了,這本應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自然要大張旗鼓地讓周圍的人都知道。

開業當天,店主在店鋪上了紅毯,為了表示祝賀,朋友們還送了一份花籃,店主高興地把花籃擺在了店外,希能吸引更多顧客駐足。

然而,這樣的舉卻引來了城管的注意,他們以“不能隨意在店外擺放品”為由,罰了店主200元。

店主覺得不服氣,擺個花籃怎麼也不行了?別人開店不都這樣擺嗎?

城管解釋說:“這是新的政策,開店擺放品都需要提前報備。”

后來,宣威市12315工作人員也證實了這一規定,這個規定已經存在了兩年,而不是剛剛出臺的,有相關文件可以查詢,可以到當地城管部門的相關網站查詢。

每次逛街,我也經常看到很多店鋪門口擺放花籃的現象,新店開業,擺花籃慶祝也不為過吧,居然連這個都要報備,有些地方的政策真讓人費解,而且宣傳也不到位,很多人都不知道。

不知道湖北這邊是不是也有類似的規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