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曲靖一家蛋糕店開業時,因在門口擺放了3個花籃,被城管部門罰款200元。這一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和討論,不網友表示對城管部門的罰款過于嚴厲到不滿和不理解。

首先,從常識角度來看,這家蛋糕店門口擺放的3個花籃并沒有占用公共道路、阻礙通或影響市容環境。相反,這些花籃為店鋪增添了喜慶氛圍,對周圍環境起到了化作用。因此,城管部門的罰款似乎缺乏合理的依據。

其次,從法律角度來看,我國《行政罰法》規定,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履行“保護人權、財產權、教育權、贍養扶養權”等職責。然而,在本案中,城管部門似乎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對于一個剛剛開業的蛋糕店來說,200元的罰款可能并不是一個小數目,可能會對其經營產生一定的影響。

此外,從社會角度來看,城管部門的罰款行為也引發了公眾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方面的質疑。人們普遍認為,城市管理應該更加人化、合理化,而不是簡單地以罰款為目的。

綜上所述,對于這家蛋糕店門口擺放3個花籃被罰款的事件,我們應該從多個角度進行分析和討論。從常識角度出發,我們應該尊重商家為開業所做的努力和付出;從法律角度出發,我們應該要求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從社會角度出發,我們應該呼吁城市管理更加人化、合理化。

最后,我們應該呼吁相關部門對此事件進行深調查,并給予合理的解決方案。同時,商家也應該在未來的經營中遵守相關規定和法律法規,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總之,“離大譜”的事件不應該為我們社會的常態。我們應該共同努力,推城市管理向更加人化、合理化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