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二手易平臺上虛擬商品易中出現了一系列騙局。云南曲靖的郭先生在某二手易平臺花費50元購買了一張游戲充值卡,卻發現卡已經被使用。郭先生向賣家討說法多次遭到拒絕,而二手易平臺客服也表示無法賠償損失。另一位用戶劉士在購買購券時也遭遇了類似的騙局,而廣東的小溪則遇到了更加復雜的“升級版”騙局。這些虛擬商品騙局不僅使買家上當,賣家同樣也會到影響。廣東佛山的李士在出售電子卡時,被買家騙走了電子卡。類似的虛擬商品易騙局頻發,而二手易平臺在理用戶維權過程中的“冷理”“”也使得這類糾紛越發嚴重,用戶維權難度大大提高。

除了虛擬商品騙局外,二手易平臺上的商品被惡意退換也為一個大問題。河南信的瑤雯在售賣口紅時遭到惡意退貨,并且遭到平臺拒絕申訴的況。另一位用戶許先生也遭遇了被買家惡意退換貨的況,而平臺的理方式也讓他到不滿。

面對這些問題,專家表示,平臺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需要考慮平臺是否有惡意或重大過失。平臺作為易中介組織,對消費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平臺未對跳轉到第三方平臺的作進行明確提示,導致買家無從向賣家主張權利的,則二手易平臺將面臨與賣家一起承擔損害賠償連帶責任的風險。專家建議,平臺應當向用戶提供商家的基本信息,協助用戶尋找到商家。如果平臺未對商家的資質、資格及服務盡到審查義務的話,對用戶產生的損失,平臺應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時,對于商家的欺詐行為,平臺應當取消其商家資格,止其在平臺上繼續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并設置較高的違約金予以懲戒。對于欺詐行為構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有關部門有權依法給予治安管理罰。綜上所述,平臺應負起更多的責任以保障用戶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