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九江市,有兩名警在街頭發生了一場互相毆打的事件,這種行為實在太不像話了。作為代表政府形象的執法人員,他們穿著制服,應該以作則,維護社會秩序,而不是在大街上打架。這樣的行為究竟是怎樣的素質?難道他們是在街頭混混嗎?就算天氣再冷,也不能在公共場合打架,這不但影響了形象,也是對執法職責的一種嚴重忽視。

兩名警在一個路口扭打在一起,甚至有行人從旁邊走過,而稍遠還有人在免費觀看這難得一見的奇葩事。幸好另外一名協警過來拉開了他們,并有人幫他們撿回了掉在地上的帽子。有人質疑這是否算是互相襲警的行為,我認為,應該嚴肅理這樣的事件。作為執法人員,他們在大街上做著犯法的事,如果不嚴肅理,將會給社會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這種況表明,我們的執法部門需要進行一番整頓。不能讓沒有法律法規意識的人加執法隊伍,否則就了笑話。零容忍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到問題就找理由,實在沒說詞就教育,這種做法本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我們需要嚴格檢查,嚴肅理,任何一個違規的執法人員都不能放過。我們希執法人員能將更多的力放在為群眾辦實事上,而不是在閑暇時搞這種不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