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在網約車上吃喝拉撒46小時,只因司機讓多走20米拒不下車。事發展到這一步著實令人費解!5月17日下午2點左右,司機王士接到了子的訂單,在去指定位置時,發現前面不能停車,于是,將車前挪了20米。但這讓子非常生氣,上車后一直罵罵咧咧的,到王士并沒有理睬,直到走了五六百米后,王士實在是不了了,便將車停靠在路邊,結束了訂單,請他們下車。這時!父倆竟然不下車!不想把事鬧大的司機把人送到了指定地點,作來了……到了后兩人仍不愿意下車,竟要求王士給10倍賠償費。協商無果后,王士選擇報警。警察來了后,調解了五六個小時,居然沒功。王士請朋友將車開回小區,第二天出車時發現兩人還在車上,無奈又報警,調解無果,最終將他們拉去派出所。后續父倆被派出所傳喚,而王士也終于拿到的車,但這更讓憤怒。父倆在車上吃喝拉撒睡,車上一子尿味,警察叔叔協助王士將車衛生打掃好。王士決定起訴他們,賠償損失:第一、耽誤了兩天的誤工費。時間是寶貴的,后面還有一大家子人要養,兩天的時間會讓人賺很多,可以吃更多的好東西。第二、因提前結束訂單,平臺判“快速完結訂單”,扣了20分的信用分。在之后,多次申訴都不通過,仍被判定違規,這對以后的出單造嚴重影響。第三、損失費,車子被人霸占了這麼久,還弄得這麼臟,以后想起來會不會覺得有一點點反胃呢?車子去維護需不需要錢呢,這些費用應該由他們賠償吧?路漫漫其修遠兮,這場拉鋸戰何時才能結束?父倆被傳喚后,警方對他們進行了行政罰,拘留七天,但是他們拒絕簽字。這是不是說明,他們覺得自己是有冤屈的?對這個罰不同意。網友說,他們會不會拘留結束后賴在派出所?這個應該是不會的,法律不會允許任何人挑戰他的權威,要不然妨礙公務什麼的罰又會下來了。什麼原因讓他們這麼執著的不下車?公民的權益到侵犯時,有權利用法律武維護自己,司機王士就合法的維護自己。父倆也許覺得雙方都有錯,但是他們維權的方式錯了,一直在車上浪費自己的時間和力,為了這麼一點小事丟掉了自己的尊嚴。若真覺得對方做錯了,可以選擇在平臺上申訴,要求賠償,實在不行再請求法律支援,這種做法比他們的做法更好吧?前提是要真有理,否則法律不會偏向你們這邊的。全網都知道了他們,有人甚至對其相貌進行了批判,到有人有這樣一雙眼睛就遠離……流言可畏,不知道以后的他們該如何自。寫在最后生活中的小事沒必要去糾結,不然真的很浪費力,我對司機表示同與支持,至在這件事上很冷靜與理智,沒有與乘客發生沖突,不然最后有理也變無理了。在生活中,多一點理智,一分麻煩。還有更多后續,一起靜待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