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辦公室的對話中,主管突然對同事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同事聽后有些疑地問道:“這是在讓我調休嗎?”主管不滿地回答道:“你裝什麼糊涂,我什麼意思你知道的。”同事表示不明白,堅持要求主管清楚地解釋。主管無奈地說:“你被辭退了,從明天起不用來上班了。”同事驚訝地說:“公司開除我,為什麼不通知我?”主管回答說:“我現在就在通知你。”同事則提出質疑:“你只是個部門主管,又不能完全代表公司。”主管堅稱自己轉達的是公司的意思,要求同事不要再糾纏。同事則回應道:“我糾纏什麼了?是你大言不慚,你憑什麼代表公司,請你拿出公司給你的授權文件。否則你就無法代表公司。”同事甚至提出據主管的邏輯,也可以代表公司開除主管。主管完全無語。同事繼續說道,除非主管能提供一份蓋了公司章子的勞合同文件,否則請主管離開。大家都在思考,這位同事的要求是否合理?

據以上對話,我們可以看出,同事對主管的決策提出了合理的質疑和要求。同事要求主管出示公司授權文件以證明其代表公司的權力,這是相當合理的要求。畢竟,一個部門主管并不能代表整個公司做出解雇決定,需要有相應的授權和文件作為依據。同事的要求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確保公司的決策合法有效。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同事的要求是合理的,并應該得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