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時候我們不得不做一些似乎有點“壞”的事,但這并不是讓別人來承擔風險,而是我們自己去承擔責任。比如有一次一個子沒有戴頭盔被警攔下,請求警快點開罰單,因為的孩子不舒服,需要盡快回家。警聽后,竟然放走了。還有疫剛開始的時候,有一個母親的孩子發高燒,但藥店不讓賣退燒藥。母親請求藥劑師賣藥,藥劑師雖然按照規定不能違反規定,但最終還是假裝走開,讓母親自己拿走了藥。這些例子告訴我們,有些時候,規矩固然重要,但是人也是需要的。然而,我們不能讓別人來承擔風險,而是應該自己承擔起責任。只有這樣,才能讓別人為我們行個方便。因為規矩是活的,但人是死的,我們要先規避別人的風險,才能讓別人為我們著想。所以,主承擔責任,壞人自己來做,這是我們在生活中應該秉持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