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能夠吃飽飯、養家糊口、照顧父母已經被視為上等人了。如果我們能早點明白自己只是普通人,那麼我們的生活會好過很多,至不會說過分的話而耗費未來的錢。說實話,無論我們做多打算,只要我們是打工族而不是老板,都存在這個風險。我認為我們不應該認為30、40歲還在找工作是可笑和應該嫌棄的事。如今,大多數人在25、26歲的時候就開始工作了,幾年后跳槽也是分分鐘就能到達30歲。有些人甚至畢業后都快30歲了,再加上現在不像80年代那樣一個工廠包你干到退休,時代已經發生了變化。除非你自己為老板,否則你還是要拿著簡歷四奔波的打工人!事實上,我今年非常高興地爭取到了裁員賠償的機會,因為原來的行業不景氣,我想轉行跳槽,并充滿自信地進市場,以為憑借自己的履歷不至于失敗。然而,市場卻狠狠地打了我的臉。我只工作了4年,正是經驗富而年紀適中的時候,我不敢想象再過5年我該怎麼辦,也不敢想象如果我不挑剔、不努力做職業規劃,那麼我再大點時該怎麼辦,這真的太可怕了。為什麼要將30、40歲投簡歷找工作的人上丟人的標簽呢?剛出學校的20多歲,四找工作,每月只能拿三四千塊錢的人傷害更大嗎?可憐的是年齡還是被拒絕?這是時代和社會的問題啊!無論是億萬富翁還是幾千塊工資的打工人,都要活下去。不要歧視,也不要這樣暗示自己!不要那麼焦慮,我20多歲的時候也覺得30-40歲很可怕,但是我現在40了,邊的朋友還在跳槽換工作,接洽的業務員大多都是30多40歲的人,所以我真的沒有覺得那麼困難。我今年已經35+了,拿著簡歷面試了36家公司,難道還能怎樣呢?以前20多歲的時候,我還認為十幾年后是等著獵頭主聯系我或者已經在某個公司的管理層深耕了。然而經歷過后,我發現35歲以后,獵頭找不到好機會了,做過小公司的總監又有什麼用呢?不還是經歷了父母那個時代的下崗嗎?到了中年,能夠堅持更新簡歷去面試已經算是為自己的生活斗了。我已經35+歲了,只有大專學歷,今年我拿到了好幾個工作機會,甚至有比亞迪這樣的大廠也給了我offer。最近,我還獲得了一個初創但前景很好的公司的offer,我覺得還是有機會的。但是與年輕人相比,機會確實得多,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力,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剛畢業時,人們嫌棄你沒有經驗;有了經驗后,又嫌棄你年齡大;結婚了,又嫌棄你不穩定;要孩子休產假了,又嫌棄你心思不在工作上。社會是好的,未來是可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