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的貪污和挪用公款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決定對被告人許國俊執行無期徒刑,并剝奪其終的政治權利,同時以全部個人財產的沒收。被告人許國俊的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也將被追繳。許國俊表示服從法院的判決,不會上訴。

據審理查明的事實,自1993年至2001年期間,被告人許國俊利用自己在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擔任辦公室主任、副行長和行長等職務的便利,與許超凡、余振東等人勾結,采用虛假貸款、占用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貪污了元6221.73萬余元、港元3.63億余元和德國馬克146.1萬余元,總計折合人民幣9億余元;同時還挪用了人民幣3.55億余元、港元2000萬元和元1.26億余元,總計折合人民幣14億余元。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許國俊的行為構了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其貪污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了特別重大的損失,而其挪用公款的數額也是巨大的。鑒于許國俊在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表現出認罪悔罪的態度,據法律規定,法院對其可以從輕罰。因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決。

庭審過程中,有20多位人大代表、新聞記者和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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