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在中國,賣和嫖娼行為是非法的,將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足浴店存在賣易,該店鋪及其工作人員都可能面臨法律的罰。一旦執法機關接到有關足浴店賣易的舉報,通常會展開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可能會偽裝顧客,進店鋪進行實地調查,以收集證據。如果在調查過程中聽到男流”聲音,或者有技師提供所謂的“特殊服務”,這些都可能被視為賣嫖娼的證據。一旦證據確鑿,足浴店的經營者和參與賣嫖娼的工作人員將會被依法理。據《治安管理罰法》,賣嫖娼的個人可能會被以行政拘留和罰款;而經營者則可能面臨更為嚴重的罰,包括但不限于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甚至刑事責任。同時,執法機關還會對足浴店進行查封,止其繼續營業。在某些況下,如果足浴店涉及組織賣,即有組織的賣,相關責任人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條款,可能面臨較長期的有期徒刑。總之,對于足浴店等場所存在的賣易,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相關部門會依法予以打擊和取締。公民在發現此類違法行為時,應向警方或其他相關部門舉報,以便及時制止和懲這些違法活,保護社會的道德風尚和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