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19年前揚子晚報的報道再次引發了網友們的關注和討論。報道稱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并沒有強迫,然而,許多網友卻在評論中表示自己曾因超生被罰款,并且如果不罰款,就無法登記戶口。這些爭議引發了人們對計劃生育政策是否自愿的討論。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計劃生育政策的發展與變化。

一、計劃生育政策簡介

對于計劃生育政策的評價褒貶不一,我們需要先了解計劃生育政策的容以確定其是否有強制。計劃生育政策的容會據國、人口數量和人口結構等因素的變化而調整。實施計劃生育政策的目的是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并保持合理的人口規模。新中國立初期,社會剛剛穩定,方采取了寬松的生育政策,鼓勵生育。因此,在1949年至1953年期間,我國人口數量迅速增長,到1953年人口普查時已經達到了6.02億。然而,方意識到人口增長速度過快,指示民眾適當控制生育。1957年,在會議中方領導提出了人類要有計劃的增長的觀點。同年,計劃生育之父馬寅初發表了新人口論,認為有必要實行計劃生育。然而,由于當時國家總人口數量并不是特別多,各方面的發展也需要人口支持,因此馬寅初的觀點沒有被采納。但是,他并沒有放棄自己的觀點,繼續收集數據支持自己的觀點。直到1979年,我國人口數量增長速度過快,人口問題變得突出,馬寅初的計劃生育觀點終于得到認可。1980年,方呼吁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并將此規定寫《婚姻法》。在隨后的幾十年中,計劃生育政策的容隨著人口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而有所調整。計劃生育政策一直以來都是為了國家和社會的發展。

二、計劃生育不有強迫

據1991年方頒布的文件,我們可以發現計劃生育政策是完全自愿的,并沒有任何與強制執行有關的容。文件中的表述都是提倡,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夫妻只生一個孩子等。同時,文件還表示計劃生育政策符合廣大群眾的利益,并且已經得到了很多人的理解和認同。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深發展,人們的觀念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很多夫妻不再認為多子多福,而更加注重家庭生活的質量。為了孩子能夠得到更好的長,他們愿意只生一個或兩個孩子。有網友表示在計劃生育的實施過程中曾遭遇罰款、搬家要求、強制節育、停職、丟工作等待遇,這引發了爭議。我們發現,網友所說的強迫行為確實存在于某些地方。然而,這些強迫行為是由于地方部門在實際執行時沒有進行足夠的宣傳和知識普及所導致的問題。計劃生育政策本有強制,也不會針對個。如今,我國的生育政策也發生了變化,不再提倡生只生一個孩子,而是鼓勵多生、釋放生育潛力。政策的變化有多種原因。一方面,我國人口總量增長的勢頭明顯減緩,育齡婦人數和生育率不斷下降,社會普遍認同生優生的觀念。另一方面,我國面臨著人口結構問題,勞年齡人口數量減,老齡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口數量不斷增加。如果不鼓勵生育,社會將缺新鮮的注,從而影響社會的發展與進步。

結語

事實上,計劃生育政策一直以來都是為了國家和社會的發展。當人口數量較、需要更多人口時,政策鼓勵生育,采取寬松的生育政策。當人口數量過多、增長速度過快時,政策提倡生只生一個孩子。計劃生育政策不有強制,人們是自愿選擇的。與計劃生育政策相關的文件中使用的措辭都是提倡而不是強制執行。網友所提到的強制行為是由于地方執行部門在宣傳政策時存在問題,與政策本無關。對此,我們歡迎大家在評論區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