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新年的鐘聲尚未遠去,2月23日上午9點,北京市汽車博館東路2號院3號樓人頭攢,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專家學者,以及法律服務界、科技界、企業界代表匯聚一堂,暢談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探索與實踐。2019年1月1日,共和國司法史上首次出現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這一機構名稱。自那天起,一場關于進一步健全中國特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系的接力開始了。

在過去的五年中,知識產權法庭的民事實案件改判率和調撤率分別為19.6%和37.0%,均高于改革前。而民事、行政實案件的發回重審率則遠低于改革前,分別為1.2%和0.15%。審結涉外案件數達到了1198件。這些數據顯示,知識產權法庭的立對于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起到了積極作用。

2019年3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開審理了第一起案件,這是一場關于汽車雨刷引起的糾紛。經過長時間的辯論和庭審合議,判決書明確倡導以“先行判決+臨時令”裁判方式,充分現了“以創新的方式保護創新”的法庭設立理念。這一判決為知識產權審判奠定了基礎。

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中國的科技創新對于國家的發展至關重要。因此,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和世界科技強國的國家戰略,其中包括設立知識產權法院。2018年10月,黨中央批準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知識產權法庭,統一審理全國范圍專利等技類知識產權和壟斷上訴案件。這一舉措為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更為有效的司法保障。

五年來,知識產權法庭不斷尋求創新,通過與其他行政機關的協調,有效地維護了公民權益。同時,法庭還積極提出改進和完善建議,促進了民事賠償、行政履職、刑事追訴依法協同。其嚴格的審判方式和對于違法行為的懲罰也讓法庭的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

在未來五年和2035年遠景目標中,知識產權法庭將繼續深化知識產權審判理念變革,完善知識產權審判系,推制定知識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為中國創新發展提供更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