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慈善事業已經被一些既得利益者濫用,把它當了斂財的生意。原本自愿捐款的行為,現在變了“強制自愿”捐款。此外,籌款和資助的過程也缺乏明度,導致民眾逐漸失去了對慈善事業的信心。

某些慈善會曾經發文呼吁不要捐,而某地的電視臺則組織了一次定項捐款活,旨在幫助患有尿毒癥需要換腎的民眾籌款。然而所籌得的資金被慈善組織扣下,不給需要換腎的民眾,其名曰需要當事人申請,但卻沒有告知當事人如何申請。此外,每次捐款還限額5萬元,并且要扣除管理費用。針對此事,一些知名人士在互聯網上怒斥某地的慈善機構,認為慈善機構甚至連救命的錢都在斂財。這種況讓人民如何相信中國的慈善機構呢?

更有甚者,某層慈善總會的一名會長提出拒絕捐款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每個公民都有義務拿出自己的一部分工資,支持慈善事業。這種言論如今也為中國式慈善的重要手段。在這樣的況下,人們是否還愿意繼續捐款呢?誰來為正義發聲?目前,中國慈善事業面臨著重大的挑戰,亟待改革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