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彩禮政策的出臺引發了社會各界對于婚姻制度的熱議。許多已婚的朋友紛紛表達了對中國婚姻制度不保護的不滿,同時也贊嘆外國婦和兒權益的高度保護。筆者曾在歐居住多年,對他們的婚姻制度進行了深研究。雖然歐的婚姻制度在客觀上確實保護了婦和兒,但其本質是建立在財產邏輯之上的。

現代的一夫一妻制最早形于歐洲。早期的歐洲是一個純粹的封建制度社會,國王擁有大片土地,然后與貴族分,最終由他們共同用。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地資源越來越,國王們也集權,而貴族們則希擴大自己的勢力范圍。這種問題在中國古代也曾出現過,秦漢時期的郡縣制度就是一個例子。漢武帝采取了推恩令,讓諸侯王的子嗣可以分封王國的一部分土地,從而實現了對分權勢力的控制。

而在西方,繼承權規定只有婚生子才能繼承父親的財產,而丈夫則只能在外尋找人和。由于妻子所生孩子的數量有限,而且歐洲早期的嬰兒存活率較低,這就導致了私生子的繼承問題。這一制度使得許多爵位最終沒有繼承人,土地和莊園也被國王收回。然而,這一制度也存在缺陷,有時甚至會導致國王本人無法繼承。

隨著歐洲的資本主義發展,個人財產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家庭財產的分配完全取決于個人囑。然而,一夫一妻制仍然得到了國家的重點維護,因為人為了重要的國家財產。歐現行的家庭制度出發點在于保障孩子,男人如果生了孩子,就必須負責到底。而在中國,一夫一妻制最初是為了反對封建制度,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卻變了保護財產多的強者。相比之下,中國缺乏像西方那樣保護兒的措施,也導致了生育率的下降。

綜上所述,婚姻制度的演變與社會發展息息相關。只有在考慮到保護弱勢群的同時,才能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