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國立之初,關于一周到底要工作多天,法律也沒有規定清楚。然而,隨著農奴翻把歌唱,大家搞社會主義建設的熱不斷高漲。一些黨員干部帶頭一周工作六天,加班加點,毫無怨言。由此形了最初的六天工作制。在七八十年代及以前,中國實行六天工作制。一周只有星期天可以休息,上班族們都堆積家務活到星期天進行——換煤氣、洗服、逛街、買菜、照看老人等等,忙得不亦樂乎。這種況一直持續到1980年代。

1982年,國家科委中國科學技促進發展研究中心的主任胡平提出了“五天工作制”的想法。胡主任的這個想法來源于他在國外工作的經歷。他發現很多歐國家每周也僅工作五天,聯合國更是每周只工作四天半,每天八小時。他統計了100多個國家實行五天工作制,包括28個最窮的國家。這啟發了他,為什麼中國不能實行五天工作制呢?

1986年,他正式向領導提出了這個問題。有支持也有反對,支持的意見認為與世界接軌,而反對的意見則認為中國有特殊國。于是這個問題在1986年5月份正式立項。調查小組先后在全國上千個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進行了樣調查,并對調查數據進行了統計分析。1988年,調查小組向領導呈上了調查研究的報告,全面、詳實地論證了中國實行五天工作制的可行。調查小組提出的理由有幾個值得關注:首先,盡管一周上六天班,卻只有40%~60%的時間是真正開工。其次,給職工周六休息可以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發展。第三,80%以上的人在民調中選擇了每周增加一天休息而不是增加一天工作。總而言之,一直拖到1994年,五天工作制終于迎來了它的不完全形態版。 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頒布了一個文件,規定每周工作40小時,即一周工作五天,休息兩天。至此,五天工作制得以正式確立。改五天工作制之后,人民的閑暇時間增多了,娛樂節目也開始加大分量。

同時,中國正式確立五天工作制,并不是所有企業都實行五天工作制,而是以“標準工時制”為原則,以審批后的“特殊工時制”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