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某給利川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打了個電話。他表示:“罰款已經了,我今后一定依法經營。”許某是利川某裝飾公司的負責人,主要承接室外裝潢生意。而另一位主角老彭,是一位年過五旬的木工師傅,靠著一份手藝養活了一大家人。老彭在2020年春節剛過后回到老家,想在本地找點事做。經朋友介紹,老彭等10名工友很快在許某承接的幾工地找到了房屋裝修的工作。然而,一年過去了,12萬元的工資,他們一分錢也沒拿到。每次提起工資,許某都信誓旦旦地說“快了快了”,但結果還是一拖再拖,甚至到2021年3月份之后,電話不接,信息不回,還玩起了失聯。無奈之下,老彭及工友們向市人社局反映了況。人社局責令該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資。然而,到同年7月2日,該公司仍未支付,且公司負責人存在欠薪逃匿的形。人社局遂將該拒不支付勞報酬一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2021年11月,案件被移送至利川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經過承辦檢察多次深通協調后,許某對自己的欠薪違法行為有了正確的認識,自愿認罪認罰,支付了全部工資并取得了工人們的諒解。最終,該院依法對許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但“不起訴”不等于“不罰”。今年7月底,該院制定了《關于加強刑事不起訴案件移送行政罰工作實施辦法》,對近年來辦理的不起訴案件進行了集中梳理。該案承辦檢察認為,雖然檢察機關對許某拒不支付勞報酬一案不起訴,但他拖欠工資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需要由相應行政執法機關給予行政罰,遂將線索移送行政檢察部門辦理。經審查,行政檢察部門檢察認為該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且經勞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確有必要給予行政罰。8月1日,該院依法向市人社局發出檢察建議。當月23日,市人社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罰決定。據悉,為進一步加強勞者權益保護領域行政執法案件監督與配合,該院還與市人社局簽訂《建立助力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作機制》,合力化解老百姓的憂“酬”煩“薪”事。(通訊員 朱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