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離婚糾紛案在上海引發了廣泛關注。在這起案件中,一名獨生在父母雙雙遭遇車禍去世后繼承了價值約2億元的產和9套房產。然而,這名子的丈夫在得知產分配況后,竟然起訴離婚,并要求分割妻子繼承的財產。

據九派新聞報道,這名獨生小康,家庭條件優越,從小生活在寵中。的父母早早就下海經商,小康也因此得以接良好的教育。畢業后,順利進了一家外企工作,并很快升任為主管。盡管工作繁忙,但小康仍然沒有放棄對的追求。

在公司的年會上,小康與王某相遇。王某是一家酒店的負責人,與小康所在公司有業務合作。盡管小康對王某的關心和照顧深珍惜,但并沒有意識到王某對萌生了意。經過大半年的不懈追求,王某終于與小康確立了關系。在眾人眼中,王某對小康無微不至的關心和照顧堪稱模范男友。兩人結婚后,王某甚至比婚前更加細致微地照顧妻子。

然而,就在小康從父母去世的悲痛中逐漸走出來時,卻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原來,王某以格不合為由起訴離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據《民法典》的規定,小康作為父母的唯一法定繼承人,有權依法繼承父母的產。同時,據法律規定,小康繼承的產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意味著,如果離婚,王某有權要求分割小康繼承的產。

針對這起離婚糾紛案,有網友表示理解和支持王某的做法。他們認為,既然婚姻已經破裂,就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分割財產。也有網友持不同意見,認為王某當初追求小康時并非看重財產,而是真心相。他們認為,王某現在要求分割財產的做法有違初衷。

這起離婚糾紛案引發了廣泛關注和討論。它讓我們思考了一個問題:在婚姻中,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應該遵循怎樣的原則?是應該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割,還是應該考慮夫妻之間的紐帶和家庭責任?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深探討的問題。同時,它也提醒我們在選擇伴時,不僅要考慮對方的和人品,還要關注彼此的家庭背景和價值觀是否相符。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我們的婚姻長久穩定、幸福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