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上海獨生繼承2億產后被離婚#這一話題登上了熱搜榜首。據上海法治報報道,康(化名)家境優渥,28歲時就為一家外資公司的主管。王力(化名)是康公司年會所在酒店的對接人員,當時他們分別是28歲和29歲。年會結束后,王力開始猛烈追求康,經過半年的努力,康答應了他的追求并接了求婚,兩人為了大家眼中的完夫妻。

婚后,王力對康和細心毫沒有改變。然而,一場噩夢卻突然降臨。康的父母在一次旅游中發生車禍,雙雙去世。王力在這段時間一直陪伴左右,并協助理岳父岳母的喪事。半年后,當一切看似恢復平靜時,康突然收到了一份法院傳票,上面竟然顯示王力以格不合為由起訴要與離婚。康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立刻打電話給王力,但王力的手機始終關機。康返回家中,卻發現王力已經搬離了他們的婚房。

向上海家與家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譚芳咨詢,譚芳了解到康父母在上海擁有九套房產和商鋪,還有1000多萬元的銀行存款和理財產品,總價值約2億元。譚芳繼續詢問康是否還有其他親屬,康告訴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已經去世,是唯一的法定繼承人,將繼承父母的全部產。然而,譚芳告訴康據我國婚姻法(現《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突然恍然大悟,意識到自己繼承的產實際上是夫妻共有的財產。不久后,收到法院寄來的補充訴訟,王力要求分割康士繼承父母的產。在開庭當天,康在法院門外與多日不見的王力相遇。問王力:“如果我的父母沒有去世,他們沒有這麼多產,你還會和我離婚嗎?”王力看著康回答:“我們之間早就沒有了,和你父母去世沒有任何關系。”康繼續追問:“那你憑什麼要分割我父母留給我的產?”王力一字一句地回答說:“憑什麼?我們的結婚證啊!”說完,他揚長而去。

律師釋疑:夫妻一方繼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像康這樣的獨生子家庭還有很多,但許多人并不清楚,如果子已婚,在無特別約定的況下,一方繼承的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另一方有權分割。為了避免這種況的發生,我們建議父母應當訂立囑,并在囑中明確只由子一人繼承,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樣事先規劃或許就能避免這種悲劇的發生。

網友熱評:對此事,許多網友都到非常憾。有網友為方提供了支招,建議訂立囑。還有許多人提醒大家囑的重要。以上就是每日經濟新聞、都市快報、上海法治報以及網友評論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