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浦東新區的羅士因房屋違建問題與鄰居產生爭議,最終選擇向法院起訴。法院經過審理判決,責令被告在30日糾正違建,并進行拆除。然而,被告仍然未能履行法院發出的限期拆除公告。據上海浦東新區司法局的消息,羅士購房屋是為了子的教育,卻遭遇鄰居濫用公共區域,將原本的外走廊改建廚房,并設置了一扇巨大的鐵門,引發了種種不便。雙方協商無果后,法方燕君出面進行調解。據了解,法院向被告下達了強制拆除違建的命令,但被告仍然態度強,不予理睬。最終,法庭決定運用強制手段進行拆除,并功清除違建,修復了損的公共空間。曉燕君法表示,將協助社區加強對相鄰權的法律宣傳,提升市民關于房屋管理的意識及相關知識水平,以避免類似矛盾再次發生。向侵犯他人公共利益者提出嚴正警告,對尊重法律,遵守鄰里和睦原則的公民給予表揚和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