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檢察院在新聞發布會上發布了兩份新政策,分別是《上海市檢察機關關于在檢察履職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升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的十條意見》和《上海市檢察機關全面深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高質效辦好檢察信訪案件的十條措施》。1月10日,上海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該市檢察機關近年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工作況,并發布了兩份新政策和相關案例。

據介紹,為了將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修復社會關系、保護公共利益融檢察工作全過程,這兩份新政策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要求樹立“涉案矛盾糾紛一次實質解決”理念,實現檢察信訪案件理標準化、接訪行為規范化、辦理流程明化,使群眾訴求能夠依法有序地表達,合理訴求能夠依法得到解決,努力實現“初訪”即“終訪”。此外,這兩份新政策還明確提出了富專家型、法律型、社工型聽證員構,以及與轄區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共建“檢調對接”工作室等措施,加強人民調解員參與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監督、控告申訴等檢察環節糾紛調機制建設。同時,還不斷健全公益律師、人民調解員、心理咨詢師等常態化值班制度,打造集法律咨詢、來訪接待、代理申訴、參與矛盾化解等功能于一的社會第三方力量服務站。

據了解,自2021年以來,上海市檢察機關共理群眾信訪11.6萬余件,對所有可有效聯系的群眾信訪,實現了100%在7日告知“已收到,誰在辦”和3個月答復辦理結果或進展。其中,共有9.4萬余件首次信訪在首辦環節實現了解決信訪問題。這些新政策的出臺和執行,有為上海市的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帶來一定的提升,也將為其他地區提供寶貴的借鑒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