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食品安全“假維權”案件。案件的主角是一名名曉琪的子,通過一次外賣吃出異功申請退賠的真實經歷,得知可以據《食品安全法》要求商家進行10倍賠償。由于這次功的經歷,曉琪開始打起了歪主意。

從2022年至2023年期間,曉琪在上海的五個區的不同餐廳就餐或打包食品離店后,共計進行了14次虛構食品有異的詐騙行為,功騙取了商家賠償款1萬元以上。在索要賠款的過程中,有一些商家要求曉琪提供就醫記錄等相關證明,并安排員工上門探。然而,曉琪拒絕了這些請求,為了不損害商家的聲譽,許多商家最終選擇了賠償。

然而,多行不義必自斃。曉琪的行為引起了某商場的注意。商場發現旗下多家餐廳被同一人多次投訴,而且投訴的原因、投訴客人的微信、聊天記錄以及所提供的照片都完全一樣。商場意識到了不對勁,于是報警。

經過黃浦法院的審理,法院認定曉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虛構事實、瞞真相,騙取了公私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詐騙罪,應當到刑事罰。最終,法院結合本案犯罪事實、節以及曉琪的認罪和悔罪表現,作出了相應的判決。

這起案件的審理結果向人們傳遞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即社會不容忍任何利用虛構事實進行欺騙和詐騙的行為。食品安全是人們生活中極為重要的方面,任何企圖通過造食品安全問題來謀取私利的行為都將到法律的嚴懲。這一判決有助于維護食品市場的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也提醒了其他可能有類似企圖的人們,不要嘗試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