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匯區法院近日對一起盜竊案進行了一審判決。被告人任某是一位70后子,多次前往其住所附近的盒馬超市,以故意掃商品的方式進行盜竊,三天共竊得800多元。然而,第四次上門盜竊時,被超市工作人員發現并報警。據公開的判決書顯示,2023年4月12日、4月30日和5月27日,被告人任某先后多次到上海市徐匯區匯廣場的盒馬超市,采取故意掃商品的方式進行盜竊,總共竊得價值人民幣800余元的商品。同年7月9日,被告人再次到超市實施盜竊行為時,被工作人員發現并扭獲,當場查獲了被盜商品,價值人民幣200余元。隨后,被告人任某被警方抓獲,并在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已退賠全部違法所得。

法院認為,被告人任某有坦白節,可以從輕罰。自愿認罪認罰,也可以從寬理。經查,被告人任某在本案中多次盜竊,節較為嚴重,因此法院不采納辯護人關于被告人定罪免刑的意見。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質、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判決被告人任某犯盜竊罪,判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并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已追繳的部分贓已經發還給被害單位。

對于任某來說,在社區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社區矯正機構的監督管理,接教育,完公益勞為一名有益社會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