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關于嫁妝和彩禮的建議
嫁妝保護建議:
1、在結婚前給予方
2、如果是結婚后給予方,務必在轉賬備注中注明“僅贈送給自己的兒,由自己的兒單獨所有”
3、盡可能留下書面的《贈與協議》,并公證該協議
4、嫁妝應該單獨放在一個賬戶中,不要和婚后財產混在一起
5、貴重品的嫁妝應該署上方的名字
6、如果男方向你借嫁妝,一定要確保有書面證據
7、如果對方直接給你一張卡,但是卡是以對方或對方父母的名字開的,那麼這筆錢并不屬于你
8、無論是否已正式結婚,如果對方要求你退還彩禮,那麼你應該遠離這段婚姻
嫁妝的支付時間區分:
1、結婚前給予的嫁妝屬于方個人財產
2、如果有明確的書面材料表明是單獨給方的,也屬于方個人財產,否則就為夫妻共同財產
3、私人品屬于個人財產,而共同生活用品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如果有書面或書面等明確的證據證明是給自己兒單獨所有的,那麼就是方的個人財產,否則可能會變夫妻共同財產
彩禮的保護建議:
1、盡量在結婚前給予彩禮,如果在結婚后給予,務必要留下書面、文字、視頻等證據,證明是單獨給方的
2、彩禮應該單獨放在一個卡里
3、非急況下不要用彩禮
4、使用彩禮來還個人名下的房貸
5、不要用彩禮來裝修婚房
6、如果男方借了彩禮,一定要留下書面證據
彩禮的注意事項:
1、彩禮屬于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在同居期間收到彩禮,應該優先使用彩禮,而將公共資金存起來
3、如果兩個人沒有正式登記結婚,要求返還的話,已使用部分可能會被扣除
4、彩禮應該單獨放在一個卡里,不要和婚后財產混在一起
彩禮的返還:
要求返還彩禮的況包括:
1、雙方沒有正式登記結婚
2、已經正式登記結婚但還沒有共同生活
3、已經正式登記結婚并給予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