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三年前,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保利三期小區發生了一起煤氣炸事件,導致振興公安分局兩名民警犧牲。在此次事件中,55歲的鎖匠王立軍協助警方開鎖,也不幸在炸中喪生。如今,損的房屋已經修繕完畢,事故中殉職的民警被追記一等功,但王立軍的妻子王艷麗三年來一直未能獲得賠償。先是向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分局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被駁回后又向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一審法院判決駁回賠償請求,二審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據二審判決書,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被上訴人在行使職權時侵犯了王立軍的合法權益,因此不予賠償是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王艷麗認為,丈夫是在接到警方通知后前往現場的,并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不幸遇難,應被視為“因公死亡”。因此,要求警方按照相關標準對丈夫的死亡給予賠償。然而,當地警方對此未做出明確回應。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分局法制大隊一位民警表示,該局并非此次炸事件的主要調查部門,也無法對三年來一直未見出的調查報告進行回復。

對于二審判決書中提到的“損失應當適度補償及其他救濟途徑”,振興公安分局花園派出所所長王海斌表示,家屬應逐級反映問題,警方會在職權范圍協助家屬進行協調。

在接采訪時,王艷麗回憶了事發當天的況。表示,丈夫接到警方電話前往開鎖,當時想一起去,但丈夫不同意。事后才得知丈夫在炸中喪生。王艷麗描述了丈夫為人老實、勤,對待工作認真負責的一面。也表示,這三年來一直堅持要求賠償,因為認為丈夫是在協助警方工作時遇難,應該得到相應的賠償。

王艷麗一直靠親戚朋友的救濟和借錢才勉強度過這三年。指出,并沒有工作,丈夫是家里的頂梁柱,現在他去世后,需要自己理各種事務,到非常困難和沉重。

王艷麗表示,只希丈夫能夠安心,不再掛念和孩子,同時也希得到應有的賠償。堅信這件事應該得到賠償,認為丈夫在協助警方的過程中遇難,應該得到榮譽和賠償。

整個事件引發了公眾的關注和爭議。對于王立軍的家屬來說,他們希得到公正的賠償,同時也希相關部門能夠認真調查此次事件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