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上海發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一名年僅25歲的子小青慘遭丈夫持刀割并被捅刺腹部數十刀致死。這個年輕的子正在青春的年紀,然而卻被一個喪心病狂的惡魔奪去了生命,令人深痛惜。

小青出生于1997年10月,與丈夫徐某令于2017年相識,兩人均來自重慶,并且相一年多后于2018年10月辦理了結婚登記。2019年3月,小青為徐某生下了一個兒。之后,這對夫妻一起前往江蘇昆山發展,期間發生了一些矛盾。2022年3月,小青帶著孩子搬回了上海與父母同住,并一直沒有回去。直到今年5月,徐某令前來小青的住,帶著孩子出去玩。當時天氣很熱,他們玩了一整天,晚上回來時孩子出現了頭痛和發燒的癥狀。小青的父親表示:“小青給徐某發了幾句微信,徐某的臉頓時變了,他表示以后自己會帶孩子。第二天,他就把孩子接走了。離開時,他還敲了小青的門,要求開門,但小青沒有開。于是,徐某發,用腳踹門,試圖破門而。當他沒有功后,他撿起一塊磚頭砸碎了窗戶,然后闖了進來,最終殺害了我的兒。”其實在此之前,小青多次遭到徐某的家暴。今年2月,小青向法院提出了離婚訴訟,但法院一直未能作出準予的決定。丈夫徐某曾寫下悔過書,承諾不再犯錯誤,然而沒想到最終卻導致了小青的生命終結。

近日,小青的父親收到了法院的通知。他強烈表示不需要任何經濟賠償,只希徐某令能夠被判死刑。記者隨后采訪了徐某令的父親,他表示十分抱歉,并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希能夠得到諒解。他說:“我也到非常崩潰,沒有想到他會犯下殺人的罪行。無論法院做出怎樣的判決,他都會接。”

這又是一起男方家暴、方起訴離婚,卻未被法院準予的悲劇。我建議,對于因家暴而提出離婚申請卻未獲準的案件,如果害方再次遭傷害,原審法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對此,大家有何看法?這個事件引發了公眾對家暴問題的關注。我們應該共同努力,加強對家庭暴力的預防和教育,保護那些到傷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