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涉及“婚贈與”和“婚詐騙”的案件在廣東省茂名市引起了廣泛關注。一位七旬農村老人鐘伯,在與一名在施工隊工作的工李某的往中,被騙取了26萬余元。經過一年多的時間,該案最終得到了法院的判決,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罰金5萬元,并被責令退還全部贓款。
鐘伯是一位果農,居住在高州市(茂名市代管)石板鎮某村,已經年過七旬。他的晚年生活中,他的老伴生病,還有一個小孫子需要照顧。2019年7月,村里來了一支施工隊修建水渠。鐘伯心地善良,將自己的廚房借給了施工隊使用。在施工期間,他與負責做飯的工李某產生了聯系,并迅速建立了友好關系。不久后,鐘伯的老伴去世,只留下他自己和小孫子。李某對鐘伯關心備至,兩人發展了“人”關系。鐘伯期待著李某盡快辦理離婚手續,與他一起開始新的生活。但是,李某卻聲稱自己患有子宮瘤,需要治療好病才能結婚。此后的日子里,李某多次以住院手為名向鐘伯要錢,而鐘伯毫不猶豫地通過微信轉賬給了。此外,李某還以家庭沒有錢水電費等各種借口向鐘伯要錢。鐘伯都毫不猶豫地滿足了的要求,只希能與李某盡快結婚。然而,當鐘伯提出要去醫院看李某時,李某卻不允許他去,并無法提供住院的證據。結婚的事一拖再拖。有時,鐘伯迫切地問起,李某則聲稱需要治療兩三年才能康復。后來,李某甚至聲稱自己患有絕癥,已經無法醫治,要求與鐘伯分手。隨后,將鐘伯從微信中拉黑。這時,鐘伯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經過計算,從2020年5月到2021年5月,鐘伯通過微信向李某轉賬了511次,總計26.6萬元。鐘伯多次要求李某退還錢款,但遭到了拒絕,最終他選擇報警。2021年9月,李某被捕歸案。在調查和審查起訴期間,李某承認了以談婚論嫁為名騙取鐘伯財的行為。然而,在一審庭審中,李某卻改變了之前的陳述,聲稱自己與鐘伯是人關系,轉賬的錢是人之間的贈與,而不是詐騙。李某的辯護律師還提出了證據不足的觀點,認為應該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相關糾紛。最終,一審法院認為無法證實李某的詐騙罪行,檢察機關的指控不立。于是,2022年5月6日,法院一審判決李某無罪。然而,鐘伯對此判決不服,立即向檢察機關提出抗訴。2022年5月12日,高州市檢察院據法律提出了抗訴。隨后,茂名市和高州市兩級檢察院合作,組了辦案團隊,通過引導偵查和自行偵查相結合,全面梳理分析鐘伯每次轉賬的來龍去脈,深調查李某的份信息、婚姻狀況、財產狀況和人際關系,走訪相關證人,收集證人證言和證明材料。其中,檢察通過深調查證實李某本沒有做手,鐘伯轉賬的錢只有630元用于購買日常藥品,其他的錢都被用于建房裝修和日常開銷。最近,二審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開庭審理,辦案檢察通過大量詳實的證據,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證明了李某的詐騙行為。最終,二審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認定李某的行為構詐騙罪,并且詐騙金額巨大。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改判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罰金5萬元,責令李某退還26.6萬元給鐘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