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判有期徒刑3年的“請先生赴死案”判決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雖然我認為這個判決是公正的,但其社會影響卻極為負面。法院通報中提到案件涉及強,但訂婚屬于民間習俗。盡管案件發生在訂婚后,但并沒有涉及方敲詐,雙方也沒有同居或婚介所介況。這一通報引發了對男關系中權力和的關注。在兩人發生矛盾時,應該特別注意對方的緒,避免肢沖突,并且不要以為一頓解決不了的問題。在緒穩定后再進行流,以免發生侵犯的指控。這個案例的審判也引發了對男行為的警示。以前的一些行為,如強行追求并被接況,現在也可能會被視為強。男需要特別注意自己的行為,以免因為下半的沖而犯下強罪。這個案件的判決可能會影響未來類似案件的審判方式。盡管法院為了平息輿論風波而發布了通報,但通報中并沒有涉及彩禮、方的民事賠償和房產加名等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反而加劇了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