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白云區的張大媽住在一樓,但卻被業強制收取了電梯費。張大媽對此到不滿,于是每天早上在樓上住戶上班時按下電梯按鈕,導致樓上住戶經常遲到。業得知后前來通,但張大媽堅持已經了電梯費,為什麼不能使用電梯。一樓住戶是否應該電梯費為了一個備關注的問題。不同地方的業管理方式也不一樣,有些地方按樓層收費,而有些地方則強制要求所有樓層都電梯費。

張大媽有個孝順的兒子,在白云區為租了一間一樓的房子,方便日常出行。當業告知張大媽需要電梯費時,覺得不應該,因為住在一樓不需要使用電梯。業解釋說不論幾樓都需要電梯費,但張大媽不同意并表示不會業多次催收電梯費,態度也越來越惡劣,張大媽到憤怒,并告訴兒子這件事。然而,兒子卻認為不想添麻煩就應該電梯費。張大媽生氣地掛斷了兒子的電話,決定采取新的行

從此,張大媽每次出門買菜前都會按下各個電梯的按鈕,然后心滿意足地去菜市場。樓上的住戶苦不堪言,有時等電梯要等上十分鐘,導致他們經常遲到上班。他們以為是電梯出故障了,業來修理。業檢查后發現沒有問題,懷疑是有人搗,于是查看監控發現是張大媽。業上門通,但張大媽堅持自己了電梯費,想用就用,業也無奈。業試圖多次與張大媽通,但始終堅持了錢就要使用電梯。最后一次業上門時,張大媽將他們關在門外,表示要麼不讓電梯費,要麼就

從法律角度來看,對于電梯費的糾紛,一方認為作為住在一樓的居民不需要使用電梯,因此不愿支付電梯費,而業管理方認為所有住戶都需要支付電梯費。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文,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或業服務合同時,應當明確約定費用的支付方式和項目。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所有住戶需納電梯費,并且該條款符合法律規定且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業管理方有權要求張大媽納電梯費。

首先,可以審視相關合同條款,查看租賃合同或其他協議中是否明確約定了電梯費的支付義務,以及是否對一樓住戶有特別規定。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咨詢專業律師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和解釋。

其次,據合同法的原則,合同當事人應當遵守已經約定的條款,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遵循合同的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如果一樓居民在合同中沒有被約定要支付電梯費的況下,可以主張合同自愿原則和不約束的權利。

最后,還需要考慮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對業管理和費用收取的規定。不同地區的法規可能會有所不同,應當參考當地的法律法規進行判斷,如區域條例或業管理條例是否規定了電梯費的適用范圍和收費方式。

綜上所述,一樓住戶是否應該電梯費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仔細審查合同條款、遵循合同法的原則,并參考相關法律法規來確定是否有納電梯費的義務。同時,雙方也應該進行充分的通和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