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6日,磴口縣彥高勒鎮的一名子前去報案,稱的丈夫失蹤了,已經快一天沒有消息。報案的子非常慌張,的丈夫張永剛。據妻子的報案,張永剛早上去上班后就失去了聯系,中午和下午也沒有消息。妻子非常著急,去丈夫工作的地方找,但沒有找到他。晚上還是沒有消息,于是妻子決定報警。警方了解況后,理解妻子的著急。雖然一個年人外出不到24小時沒有聯系是可能的,但是妻子對此持有不同的看法。在妻子心中,丈夫是一個節儉的人,每天掙三百多元,不喜歡在外面花錢,吃的都是家里的食。丈夫平時也沒有徹夜不歸的況,向,社圈子也很小。如果有特殊況,他通常會打電話通知家人。但是在這天,張永剛突然消失了。妻子去丈夫工作的地方詢問,工友說張永剛接了個電話就離開了。他騎著托車急匆匆地回家,看起來好像是去見什麼人,或者是有急事需要回老家。警方將張永剛列為失蹤案件,并開始調查他的況。了解到家庭沒有爭吵,警方也調查了他的老家,但沒有找到他。張永剛在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有親戚,但他們也表示沒有見到他。警方調查了所有可能的地方,但一個年人莫名失蹤的況確實有些可疑。警方決定將此案件作為刑事案件理。他們派出人員調查張永剛工作附近的道路監控,希找到一些線索。在調查3月25日的監控時,他們發現張永剛離開農資公司的蹤跡,向縣城北面行駛。這個方向并不是回家的方向,因為張永剛的家在縣城中間位置。警方開始在這個方向上尋找他是否有其他事理。但是在磴口縣二中菜窖附近的十字路口,張永剛的行蹤就消失了,很可能在附近停留。警方在當地范圍不斷走訪,但仍然沒有找到任何線索。據張永剛的工友所說,他接到一個電話后離開了。警方開始調查最后聯系人,發現張永剛與一個手機號尾號為3352的人有聯系,其中還有七條短信記錄。但是聯系之后,手機就掛斷了,再也沒有任何聯系。短信容曖昧,雙方似乎不是普通的朋友。但由于找不到人,警方還是將重點放在張永剛最后失蹤的地方調查。他們找到了一個韓某的男子,他有吸毒史,離過三次婚,備作案條件。但據短信容來看,張永剛聯系的人應該是一個,與韓某沒有太多聯系。然而,這個韓某在張永剛失蹤后也消失了,他的離開是否與張永剛有關尚不清楚。直到4月21日,警方接到一條壞消息。張永剛已經失蹤一個月,但據新的消息,警方開始擔心他可能已經遇害。有人報案稱在磴口縣東風渠中發現了一輛托車。警方到達現場勘查后發現,這輛托車與張永剛的托車一致。一個月前,東風渠于滿水狀態,所以當時沒有人知道托車在里面。在檢查托車時,發現它沒有發生通事故的痕跡,鑰匙也沒有,車牌也沒有。但在張永剛妻子的說法中,他們家的托車是有牌照的,因此警方注意到在托車上有明顯的破壞痕跡。從這個發現可以推斷出有人故意這樣做。由于張永剛已經失蹤這麼久,而托車被發現在水渠中,許多人開始擔心他可能已經遇害。警方開始沿著東風渠的下游尋找,進行打撈排查,但沒有找到張永剛的痕跡。然而,他們仍無法立案,因為沒有找到尸。但是據推斷,張永剛可能已經遇害,這被認為是刑事案件。警方決定主調查與張永剛有關的一切。經過排查,他們確認韓某與此案無關。偵查的重點轉移到最后一位聯系人上,盡管被推斷為,但是份仍然是一個謎。為了更深地調查,警方調出了張永剛的一些網絡信息,尤其是手機聊天工中的聊天記錄,發現了一個的照片和與手機短信往來的聯系人。照片上是一個打扮艷麗的子,看起來大約40歲左右。警方拿著照片再次走訪附近,很快就有了消息。附近的鄰居告訴警方,這個人住在附近,名羅紅,而且住在彥高勒鎮的居民區。排除了韓某的嫌疑后,警方發現羅紅的居住地恰好是張永剛托車失蹤的地方,這個子與張永剛的關系變得不那麼神。了解到羅紅是甘肅人,十幾年前與丈夫王新民搬到磴口縣打工,之后在那里安家。警方前往羅紅家時發現已經離開多天了,他們找到了羅紅工作的地方,酒店經理說羅紅已經辭職。4月6日辭職時,酒店非常忙碌,但羅紅仍然堅持離職。更可疑的是,離職時沒有要求退還押金和工資,就這樣離開了酒店。通過這些發現,警方意識到羅紅可能涉案。然而,還有一些疑問,羅紅離開時沒有帶上自己六歲的孩子,而王新民經常也不回家,孩子長期兒園照顧。在調查中,警方在監控錄像中發現,3月26日上午,羅紅和王新民乘坐大回到甘肅老家。這正好是張永剛失蹤的第二天。在監控中還發現,4月1日王新民悄悄回到磴口縣的痕跡。面對這些可疑行為,偵查員確定他們與案件有重大嫌疑。警方立即進羅紅的家中,開始對和王新民展開調查,并展開了抓捕行。最初在王新民家中找到了吸毒工,他被扣留。羅紅的蹤跡仍然沒有找到,警方繼續追蹤。同時,他們對王新民的家進行了全面搜查,尤其是當警方進門時,發現了新鋪的水泥地面的痕跡。這些水泥地面看起來很糙,踩上去就自裂開。為什麼會在這片地上蓋水泥呢?有什麼需要掩蓋的東西嗎?等待人員鑿開地面時,警方開始對家中的每個地方進行詳細搜索和勘查。在五次大搜查中,線索不斷擴大,在門口、床上的棉被和門中,發現了三跡。雖然已經干了,但仍然可以進行檢測。在收集跡后,在檢驗結果中發現,這些跡與張永剛吻合,意味著張永剛確實來過這里,并且在此流。那麼張永剛現在到底怎麼樣了?妻子和夫們的往是否導致了他的死亡?如果張永剛已經被害,那麼王新民的家很可能是第一個發現案的地方。雖然在搜查王新民家時沒有找到張永剛,但羅紅的行為讓警方懷疑。雖然知道丈夫犯罪,但擔心自己的孩子,沒有報案,而是在家擔心。如今夫妻兩人都被抓,王新民已經構了重大的刑事案件,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審判。羅紅雖然沒有涉案,但也沒有逃道德譴責。的出軌行為導致了這場悲劇。是否會反省自己呢?張永剛背叛了家庭,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而王新民本可以用其他方式解決問題,但由于沖而毀了自己。在這個案件中,我們應該遵守道德,拒絕沖,依法保護自己的權益,采取合理的手段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