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陳淑英,一個來自中部省份小縣城的農民。近期,我經歷了一件令我傷心的事。作為一個不喜歡攀比的人,我突然心的不平衡。原因是,與我一樣都是退休的農民,我的親家母每月能領取2600塊退休金,而我的退休金卻是零。這一切都是因為我的兒子帶來的結果。

我今年58歲,23歲那年嫁到了老伴所在的村子,之后像大多數農村婦一樣,辛苦勞作來供養孩子。醫生告訴我,由于狀況不佳,我生了一個兒子后就不適合再生孩子了。幸運的是,由于是兒子,我的公婆也沒有太多憾,也沒有要求我再生孩子。外界認為我們家只有一個孩子,這樣的家庭很幸福,因為這意味著可以減輕很多負擔,不需要花費太多錢來供養孩子。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在農村,養孩子只是增加了一雙筷子,其他家庭有兩個孩子,每個星期每人只需兩塊錢生活費。而我們家每個星期要花四塊錢,實際上,我們的生活依然很貧困。但是,盡管清貧,我和老伴還是傾盡了所有心在兒子上。

在那個年代,很多人的孩子初中畢業后就去外地打工了,但是我和老伴堅持讓孩子讀高中,高中畢業后,我們又努力籌措資金,決心讓兒子上大學。本以為孩子上完大學后,我們就可以輕松了。然而,大學畢業后才是我和老伴苦難的開始。兒子對我和老伴都不太關心,也不熱,唯一讓他高興的就是他的朋友。兒子畢業后在縣城找了份工作,和友在縣城租了房子。幾年后,兒子說要和友結婚,方家要求彩禮15萬元。我們把所有積蓄都拿出來,還向親戚借了很多錢,湊夠了15萬元。但彩禮還沒還完,兒子又提出了一個難題。兒子說,縣城有一個不錯的小區,他想和兒媳在縣城買套房子,讓我們幫忙出錢。雖然兒子的想法不錯,但我們也得考慮現實因素。那個時候縣城的房子雖然不貴,三十多萬元就可以解決,但我們一年只能掙兩三萬元。于是我告訴兒子,我們家有一棟房子,總共有三層,先住在老家就好,沒必要買在縣城。但兒子不同意,他說兒媳不愿意回來,如果不在縣城買房,就不生孩子。因此,我和老伴只能再次四借錢,還向當地信用社貸款,湊夠了首付款和裝修費用,讓兒子在縣城安家。這件事讓我一直記憶深刻,原因有兩個。首先,為了給兒子買房,我和老伴在接近50歲的年紀,又開始去外地打工。其次,我停了好幾年的養老保險,這意味著我和老伴的養老金也很低。我們本以為養老金雖然不高,但兩人加起來應該有幾百塊錢,如果有一天不能自理,至還有東西吃。但是,由于欠下了太多債務,幾乎每個月都有親戚朋友來催債。打工掙的錢除了吃飯的錢外,再也沒有余錢了。因此,那一年我和老伴無力再繳納養老金。第一年停了,第二年同樣沒有錢繳納。停了好幾年后,我和老伴決定干脆不再繳納了。

幾年間,我和老伴在外地打工,每個月都在記賬。我們想著盡快還清債務,到了60多歲的時候,我們應該能過得更輕松一些。然而,第四年打工時,兒子給我們帶來了一個好消息,他的妻子生了個兒子,讓我趕回去照顧。聽說我們家有孫子了,老伴很高興,他讓我趕收拾東西回去,他自己一個人在外地打工就行了。接下來的六七年里,我全心全意地在兒子家帶孫子。從孫子剛出生的幾天開始,我就開始照顧他,直到他學說話、會走路,背著書包上兒園。我的日常工作包括在家洗做飯,整理家務,早上送孫子去兒園,中午做好飯等兒子和兒媳回家吃飯。傍晚去接孫子放學,晚上有時間的話出去散散步。這樣的生活讓我到枯燥。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做家務活很累,有時候比打工還累。稍有不慎,就會讓兒媳不高興,所以我經常小心翼翼地看的臉。其次,我沒有安全,兒子一直沒有給我買過任何東西,也沒有給過我錢。這讓我到,等到我不能自理的時候,恐怕沒有人會照顧我。因此,我想出去再賺點錢。但是,兒子一直不讓我走,而且我也舍不得離開孫子,所以一直待在兒子家。

然而,一件小曲讓我心痛難過,最終決定離開兒子。某天,孫子六歲生日,兒子和兒媳都去了外地,所以只有我和親家母一起給孫子過生日。親家母給孫子拿了800塊錢,我高興地說,親家母,你真大方啊,一出手就是800塊錢。親家母笑著說,沒關系,我家的大外甥嘛。再說,現在每個月都能拿2600塊錢,也不會太擔心錢的問題了。親家母的話讓我到奇怪,我們都是農民,為什麼有這麼高的退休金?我詢問后,親家母也到奇怪,說,難道你沒有2600塊錢嗎?阿威不是說前幾年給你補繳了嗎?親家母說完,我臉有點難看,但沒有表出來,因為我想再聽聽親家母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我告訴,我剛開始了幾年,后來停了,所以沒有那麼高的退休金。親家母是個大大咧咧的人,說,也是啊,了幾年后停了,但去年兒媳和兒子已經給補繳了。親家母還說,因為我和你同歲嘛,所以當阿威和我兒說要給我補繳的時候,我先問了你有沒有補繳。他們兩個說你也補繳了,所以我才敢要,要不然我哪敢啊,你說是吧。親家母說完,我的臉更加難看了,心覺像是被扭一團,我一直沒說話。親家母似乎察覺到了不對勁,便趕停下這個話題,轉而開始逗孫子玩耍。晚上,孫子睡后,我一個人在房間里哭泣。

幾年前,當我滿55歲的時候,我和兒子討論過一件事,就是給我一次補繳養老保險,到時候發養老金,我會每個月補他們一半。但是,兒子說一次補繳太貴,他拿不出來,所以就算了,反正也沒多錢。然而,轉眼間,兒子卻給親家母補繳了。盡管我知道這更多是兒媳的想法,但兒子只顧著別人,完全不顧自己的父母,這仍然讓我到難過。想起這幾十年來為兒子的辛苦付出,想起老伴在快60歲時還在外地打工,我心里特別難。經過一夜的思考,我決定離開兒子。等兒子和兒媳回來后,我收拾東西離開了。兒子問我怎麼了,我只告訴他,孩子啊,父母這輩子對得住你了,包括孫子也是。如今媽快60了,我還能的時候,我要多賺點錢,不然以后老了不能自理時,不知道該怎麼辦。兒子聽完我說的,似乎明白了其中的原因,臨走時給了我3000塊錢,但我拒絕接,讓他自己保管好,然后離開了。最后,我想說的是,作為子,不能將父母對自己的好當理所當然。有什麼事,首先要想到對自己好的人,而不是先想著討好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