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家公司的員工徐某因父親病重而多次請假回家照顧。然而,當他再次向公司請假時,公司拒絕了他的請求。徐某無奈之下還是決定回家。然而,由于他缺勤了3天,公司以嚴重違紀為由解雇了他。徐某的父親在此后去世,他通過仲裁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合同的賠償金。法院審理后認為,徐某的行為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的孝文化,公司的行為違反了這種價值觀。最終,法院裁定徐某的行為并不構曠工,公司解除勞合同的行為屬于違法,應支付賠償金。
【公司違法解雇員工因請病假照顧病危父親,法院判決公司需支付賠償金】
南京一家公司在員工徐某的父親病危期間沒有批準他繼續請假,甚至解雇了他。徐某在父親去世后通過仲裁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合同的賠償金。法院審理后認為,徐某的行為既履行了贍養老人的義務,也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的孝文化。因此,公司的行為違反了這種價值觀,屬于違法解除勞合同。最終,法院判決公司需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