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社平臺上熱議的一段視頻,拍攝了一位民警在執法過程中采取了極端手段。這一事件在輿論場引發了巨大波瀾,然而,我們是否只看到了事實的一部分呢?一經曝,網絡上對于執法民警的指責幾乎了一面倒。執法人員的行為在鏡頭下顯得過于激烈,立即引起了公眾的憤怒。但是,在我們對執法人員的指責中,是否有些了事件的其他側面呢?視頻的主人公,一位犯罪嫌疑人,被認為是事件的始作俑者。他的違法犯罪行為激起了執法的必要介。然而,在網絡上的討論中,似乎更愿意關注執法人員的過失,而對于犯罪嫌疑人的行徑卻鮮有深的探討。在輿論的浩聲浪中,很有人愿意冷靜地思考整個事件的全貌。是不是我們陷了習慣對執法人員指責的怪圈中,忽視了對事實的理分析呢?事實上,這段視頻引發的思考應該遠不止于執法人員和犯罪嫌疑人之間的對立。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我們社會對于事件的一貫偏見和習慣的指責傾向。當絕大多數人認為一件事是對的時候,我們是否還能保持獨立的思考和理的判斷?通過這一事件,我們或許可以看到社會習慣指責的危害。一個小小的過失被過度放大,導致執法人員失去了工作。我們需要反思這種習慣,讓輿論更加理、客觀,而非盲目跟隨輿論的浪。最后,正義和公正的追求應該是社會前行的力。在輿論的風波中,保持對每個事件的理看待,深了解事實真相,或許是構建更加公正社會的關鍵一步。在我們對執法人員的指責中,或許也應該給予一些理解和空間,讓公正不被過度的緒所左右。我們需要明白,執法人員也是人,他們也有可能犯錯,但是我們不能因此一味指責他們,而應該在理的基礎上進行評判。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一個更加公正和諧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