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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罰法》自2006年施行以來,17年來首次迎來大修。修訂草案于9月1日公開征求意見,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作為一部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公民人財產安全的法律,治安管理罰法與公民生活息息相關,因此修訂草案備關注。據全國人大網統計,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8天,已收到59302人提出的70161條修改意見,是同期征求意見的五部法律草案中最多的一部。

治安管理罰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審議,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適應新時代新形勢的需要。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推進和社會治安形勢的變化,工作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因此急需通過修改完善治安管理罰法來解決這些問題。修訂草案充分貫徹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強調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堅持黨的領導,旨在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并將新出現的影響社會治安的行為納管理范圍,并增加相應的罰措施。此外,修訂草案還與其他新修訂的行政罰法等法律進行了協調,進一步合理設定了罰措施和幅度,優化了罰程序。

修訂草案的看點包括增列了數種應予罰的行為,如考試作弊、傳銷、升放孔明燈、高空拋、無人機“黑飛”等;加強了對未年人的保護,對涉及損害未年人權益的行為將予以從重罰,并增加了對未年人違反治安管理記錄的封存制度;合理設定了罰措施與幅度,增加了從輕罰規定,并建立了認錯認罰從寬制度。此次修訂的特點主要有三個變化:加強了與刑法的銜接,罰有變重的趨勢,放寬了對執法機關的制約。

然而,修訂草案中的一些條款引發了社會的爭議。例如,第34條中的“公共場所穿著傷害中華民族的服飾”被認為是一個較為象、模糊的概念,容易被執法者的個人認知所替代,可能導致權力濫用。此外,第59條和第100條中的一些規定也引發了關注,如對侮辱、謾罵等行為的罰以及對生信息的采集等。專家呼吁在修訂中更加注重保護公民的權利和私。

對于公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方表示將認真梳理和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或者妥善理的建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將據各方面的意見,對修訂草案進行統一審議,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常務委員會審議。公眾可以通過中國人大網或郵寄方式提出意見,征求意見的時間將持續到9月30日。

總之,治安管理罰法的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審議,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修訂草案旨在更好地適應新時代新形勢的需要,增加了數種應予罰的行為,加強了對未年人的保護,并合理設定了罰措施與幅度。然而,修訂草案中的一些條款引發了爭議,需要更加關注公民權利和私的保護。方表示將認真研究公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作出相應的修改或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