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黃錚 通訊員蔡祖峰 紀甜一)12月13日,咸寧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甘雅麗介紹了《咸寧市西涼湖保護條例》的立法背景、制定過程和主要容。據悉,西涼湖是湖北省第五大湖泊、咸寧市直管第一大湖泊,也是國家級鱖魚、黃顙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暨咸寧市水生生自然保護區。

甘雅麗表示,近年來,西涼湖流域治理雖然取得明顯效,但仍然存在水面萎、水質污染、生態功能退化等問題,對水生態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產生負面影響。為了鞏固和拓展治理效,推進西涼湖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有必要通過立法加強西涼湖保護。

咸寧市人大常委會歷時一年多,通過公告、書面征求意見、基層調研、實地察看、部門座談、專家論證評估等多種形式,經反復修改完善,制定完《咸寧市西涼湖保護條例》,于12月1日經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準,今日正式公布。

新的《咸寧市西涼湖保護條例》分為總則、保護職責、保護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5章,共25條。該條例遵循湖泊保護新要求,從岸上岸下、出湖河流協同共治的角度科學確定了適用范圍。為了解決西涼湖各管理執法主協同保護不夠等問題,進一步完善管理執法制機制。同時,條例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思路,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水生態保護和修復。針對西涼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結合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的需要,加大治理力度,推進西涼湖水質逐步改善。此外,該條例還規定了一系列止行為。

甘雅麗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希大家齊心協力、共識共為,切實把條例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以我們扎實有效的工作把西涼湖保護好,為推咸寧早日建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增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