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今年的5月份被定為全國“民法典宣傳月”,并且5月28日是該法典頒布三周年紀念日。宣傳月的主題是“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哪些亮點?它又對我們的生活產生了哪些影響呢?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法律系中有基礎地位,被稱為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它不僅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無論是合同簽訂、公司設立,還是業費繳納、離婚等各種民事活,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相應的依據。

其次,民法典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54年,經歷了多次制定,歷時66年才最終完。它的確立為我們的法律系增添了一部重要的法典。

在民法典中,有一些亮點值得關注。首先是“見義勇為免責”原則的確立。近年來,見義勇為行為經常被誣陷或敲詐,社會對于“扶不扶”、“救不救”也討論得很多。民法典明確規定,如果因為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到損害,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并給予益人適當補償。而對于自愿實施急救助行為造害人損傷的況,救助人則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這一原則的確立為見義勇為提供了基本保障,也有利于推社會風氣的積極向上發展。

另一個亮點是對校園貸問題的規范。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使得大學生分期消費市場到廣泛關注,而一些不規范的“校園貸”平臺設置了高額的利率和罰息,當學生出現逾期返還的況時,個別平臺甚至采取極端手段追回借款并收取高額利息。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之一是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此外,高利放貸也被止,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這些規定為學生維護自己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還規定了網購商品的風險分配原則。據法典的規定,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如果標的付商品并采用快遞流方式付,那麼收貨人的簽收時間即為付時間。標的的毀損、滅失風險在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付之后則由買人承擔,除非法律或當事人另有規定。這為消費者在網購中遇到問題時提供了相應的保障。

最后,民法典還明確了人格權的保護。據法典的規定,民事主的人格權到法律的保護,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侵害。害人有權據法律規定要求侵害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這為到侵害的人提供了維權的渠道。

總的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鮮明的中國特和時代特征,彰顯了人民至上的原則,并回應了百姓的關切。它為推進中國特社會主義事業,實現“兩個一百年”斗目標以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了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讓我們一起通過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來了解和保護自己的權益。來源:中國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