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網絡詐騙活頻繁發生,給人民群眾的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帶來嚴重危害。為此,2022年9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以下簡稱“《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并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以“小切口”專項立法的方式,快速推進全面打擊和治理電信網絡詐騙活的法治保障。《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共有七章五十條,包括總則、電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聯網治理、綜合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容。該法的立足點是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和依法治理,側重于前端防范,有效滿足了反電信網絡詐騙的法律需求。

下面,將逐章解讀《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各章重點容。

第一章是總則,規定了電信網絡詐騙的概念、法律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以及各單位在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中的職責。其中明確指出,電信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手段,通過遠程、非接等方式,詐騙公私財的行為。此外,無論是在國還是在境外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活,以及為他人提供幫助的行為,都適用本法。各機關應全力配合、切協作、快速聯,加強專業隊伍建設,有效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活

第二章是電信治理,主要規定了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遵守的主義務。其中包括建立用戶真實份信息登記制度、重新實名核驗涉詐異常電話卡、風險評估聯網卡用戶等制度;嚴格規范真實主號碼傳送和電信線路出租,封堵攔截改號電話以及溯源核查;規范國際通信業務出口局主號碼傳送,向用戶提示來電號碼所屬國家或地區;識別和攔截網和網間虛假主、不規范主等措施。

第三章是金融治理,規定了相關金融機構的主義務。其中包括建立客戶盡職調查制度、開戶數量核查機制、異常賬戶和可疑易監測機制;建立機構開戶數量核驗機制和風險信息共機制;統籌建立反洗錢統一監測系統,完善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資金流轉特點相適應的反洗錢可疑易報告制度;建立電信網絡詐騙涉案資金查詢、止付、凍結和返還制度。

第四章是互聯網治理,規定了實名辦理、監測異常、許可備案、防范共犯、日常監控等五個方面的容。其中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和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在為用戶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份信息;對監測識別的涉詐異常賬號重新核驗,并采取限制功能、暫停服務等置措施;移互聯網應用程序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許可或備案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提供支持或幫助;電信業務經營者和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履行合理注意義務,對涉詐支持、幫助活進行監測識別和置。

第五章是綜合措施,除了明確特定領域行為主責任外,還注重社會層面的綜合治理。該章規定了國家機構為主導,社會各方主廣泛參與的治理模式,提高社會公眾對電信網絡詐騙的參與度。檢察機關將依法對電信網絡詐騙構犯罪的提起公訴,嚴厲打擊犯罪行為;對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電信、金融、互聯網行業經營主應對從業人員和用戶開展反電信詐騙網絡宣傳,及時向用戶提醒電信網絡詐騙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電信網絡詐騙活,并對提供有效信息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和保護。

第六章是法律責任,明確了違反本法規定應承擔的行政責任,并構建起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全方位的責任系,推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系統治理。對于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或為其提供幫助的行為構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尚不構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以拘留、罰款等行政罰。此外,對于造他人損害的違法犯罪人員,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外,還要據民法等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最后一章是附則,規定了在本法沒有明確規定的況下,適用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并明確了《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施行時間。

以上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各章的重點容解讀。該法的施行將有力地打擊和治理電信網絡詐騙活,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