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新興群,網紅對推經濟發展有積極作用。然而,近期一些網紅利用自己的網絡影響力頻頻曝出“耍特權”行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些“耍特權”網紅不知道的是,他們已犯了法律的底線。

典型案例是陜西綏德某網絡主播張麗(網名,賬號已關停),因在直播中辱罵自己母親后在網絡上快速走紅,其在直播過程中裝瘋賣傻、利用網絡制造話題隨意謾罵侮辱他人。隨著網紅價的不斷提升,這名網紅以綏德代言人自居,不僅吃“霸王餐”,還乘坐通工不給錢、強行打廣告、隨意辱罵他人,強拿要尋釁滋事。期間,榆林范圍的部分網絡主播為達到漲帶貨斂財效果,雇傭張麗直播、惡意挑逗張麗罵人、同張麗合拍低俗不雅視頻等方式直播。張麗直播視頻被多人轉載點擊觀看,相關低俗直播錄屏和短視頻瀏覽播放量達172.5萬。張麗這些行徑嚴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挑戰社會道德底線、擾公共秩序,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其行為已構犯罪。2024年2月2日,張麗被綏德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執行逮捕,5名參與雇傭張麗進行低俗直播相關人員被依法行政罰。網警提示網紅“耍特權”影響惡劣。

一方面,網紅有一定影響力,“耍特權”會引發跟風模仿,造負面影響;另一方面,網紅在社上發聲,越界表達訴求或者謀求特殊待遇,其實是在濫用的同和支持,占用公共資源。這樣的“耍特權”行為,該停止了!

編輯|范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