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以一個接一個的謊言打造了一個“完人設”,并功騙取了妻子和多名購房者的錢財。最近,蒙古自治區敖漢旗檢察院對劉某提起公訴,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劉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此外,公安機關還在對其偽造金融票證的案件進行補充偵查。故事發生在2018年,當時劉某家境貧寒,擔心朋友不肯嫁給他,于是他找人制作了一張某銀行210萬元的假存單,并告訴朋友說:“人不富,存單一定要保存好,不要給任何人看。”朋友信以為真,答應了劉某的求婚。

然而,婚后的日子并不如劉某所說的那樣好。為了維持面的生活,劉某又開始了新的騙局。他對外宣稱自己和某房地產公司老板關系不錯,手里有20多套抵賬房,并將這些信息發布到網上。為了吸引購買者,劉某報出的抵賬房價格都很低。正在為即將結婚的兒子購買房產的退休老張在朋友圈看到了劉某推薦的房源,覺得機會難得,不僅戶型好,價格也便宜實惠,于是決定用自己的積蓄給兒子買一套。老張很快與劉某簽訂了個人房屋買賣合同,并向劉某付了50余萬元。然而,錢之后,老張等待著網簽的時間卻一拖再拖,原定一個月之后的網簽拖了兩個月、三個月。老張到著急,特地去售樓詢問網簽的事,卻被工作人員告知這里本沒有劉某所說的抵賬房。

得知真相的老張既憤怒又著急,立即到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理案件后,意識到這不是個案,可能還有其他人上當騙,于是向社會征集涉及劉某的線索。最終,辦案人員發現,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劉某以同樣的方式騙取了20余人的房款,總計達到400萬元。2022年10月,劉某被敖漢旗檢察院批準逮捕。與此同時,許多騙者前往劉某家中要求返還自己的房款。劉某懷孕的妻子得知丈夫用抵賬房騙了錢之后,無奈之下決定用結婚前丈夫的那張210萬元存單來償還債務,希能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然而,銀行柜員的一句話讓嚇壞了:“存單是偽造的。”隨后,銀行工作人員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了這一況。公安機關偵查結束后,將劉某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和偽造金融票證罪移送至敖漢旗檢察院審查起訴。今年1月,敖漢旗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劉某提起公訴,而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則因證據不足被退回給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今年6月,法院開庭審理了劉某的合同詐騙案,并依法做出了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