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黑龍江,一起電梯的沖突事件引起了關注。72歲的隋士帶著4歲的外孫乘坐電梯外出時,遇到了一名17歲的生。在乘坐電梯的過程中,這名生與隋士和外孫發生了沖突。生聲稱外孫拍打到了部,并要求孩子向道歉并賠禮。然而,隋士表示,雖然孩子有些淘氣,有出手的作,但并沒有生。愿意代替孩子向生道歉,但遭到了生的拒絕。

隨后,生上前抓住了孩子的胳膊,為了保護外孫,隋士與生發生了肢沖突,結果撞到了電梯后背板并倒地。經過醫院的檢查,隋士被診斷出腰外傷、椎骨折和腰椎骨折,醫院建議住院治療。據法醫鑒定,的傷被認定為輕傷一級。

事發后,隋士的親屬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據相關規定,當地公安局對涉事生做出了行政拘留15日,并以1000元罰款的決定。然而,由于生年齡不滿18周歲,行政拘留并未被執行。

士和的親屬對警方不立案的決定到無法接,他們向警局申請行政復議,但被駁回了。與此同時,隋士稱,事發至今,還未收到涉事生的任何賠償款項,而且治療后僅人工費就花費了幾萬元。對方至能道個歉,并賠償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