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2年的一個深夜,南通市的長江邊上發生了一起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鄧某留下兩封書后投江自盡。然而,警方搜尋后并未找到鄧某的蹤跡,他似乎消失了。20年后的一天,鄧某被抓獲,他原來藏在南通港的一家機械制造公司當老板。鄧某最終被判故意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

鄧某份的20年里,他作為南通港一家機械制造公司的老板王建過著平淡的生活。他著樸素,生活簡單,但有一些與眾不同的習慣。他要求以現金結算工資,盡管工廠規定工資必須通過銀行卡發放。2014年,他辭職創業,以妻子沈某的名義注冊了一家機械制造公司。雖然公司經營多年,但員工們從未見過王建的家人,他也從不談起自己的家庭事務。他生病時從不去醫院就診,只在撐不下去時才去附近的小藥店買點藥吃。

直到2022年8月27日,王建被民警抓獲。他的特殊之終于被揭開。原來,鄧某在殺人后騎托車逃跑,然后返回南通并決定投江自殺。他發現長江的江堤不高,可以輕松越過。他計劃沿著連接長江和堤岸中間的土路下水游一小段,然后再從另一側上岸,以假死的方式逃避追捕。

鄧某在投江之前寫了書告訴父母和妻子自殺的原因是因為“做了一件不可原諒的事”。然后,他按計劃逃離,并辦了一張假份證,假扮王建來到南通港開始新的生活。2004年,他和妻子沈某重新取得聯系,沈某選擇原諒丈夫,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

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2022年8月,鄧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過詳細核查并完善證據鏈條后,南通市檢察院對該案進行了審查。檢察發現鄧某的供述與當年公安機關的勘驗筆錄存在出,但最終確認了鄧某的犯罪事實,他被判故意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這起案件的解決離不開細致的調查和證據的完善。檢察與鄧某進行了通,最終促使他如實代全部犯罪事實,并自愿接懲罰。綜合考慮鄧某的犯罪節和認罪態度,檢察機關建議判他無期徒刑。

目前,鄧某的妻子沈某因涉嫌窩藏罪被取保候審,的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