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山東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綜合類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2024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綜合類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2024年度山東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綜合類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省屬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況和工作需要,現將2024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綜合類崗位(以下簡稱“初級崗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條件、心理素質;

(五)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過刑事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形的崗位。近親屬為省紀委監委或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重點監督對象或在省紀委監委工作的人員不得報考省紀委監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

我省2012年以前選聘的大學生村,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22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和山東項目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山東生源人員,服務滿2年(服務經歷計算至2024年9月)且完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應聘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已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次應聘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有5年以上鄉鎮(街道辦事)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定向招聘崗位。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崗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應聘面向殘疾人的定向招聘崗位。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至2024年1月。

二、招聘崗位

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要求見《2024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按要求如實填寫、提個人信息資料,選擇考點城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23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容之一。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附件1查詢。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1月19日11:00— 1月24日16: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1月19日11:00— 1月25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功后,不再退費。繳費功人員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0日9: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應聘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擬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況,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由本人申請,可改報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請應聘人員繳費功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保持通訊暢通。

(四)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2024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2)和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綜合類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容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省況等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況確定。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考生對筆試績有異議的,按照《山東省部分人事考試績復核辦法》(魯人社字〔2022〕140號)辦理。筆試時間:2024年3月10日9:00—11:30。綜合類筆試在全省16市設置考點,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自行選擇考點城市,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舉辦單位)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開考比例,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未按照規定時間向招聘單位提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造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績依次遞補并面向社會公布。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考察檢范圍。面試結束后,筆試績、面試績按照規定比例百分制合考試總績。筆試績、面試績、考試總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據考試總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確定進考察檢范圍人選并面向社會公布。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績并列的,按筆試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考察檢范圍人選,筆試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

五、考察和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舉辦單位)負責組織考察、檢。可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考察可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況,以及是否有應當回避的形,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舉辦單位)據考察況作出考察結論。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檢標準及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考察、檢或考察、檢不合格造的空缺,從進同一崗位考察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試、考察、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舉辦單位)在其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舉辦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調查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舉辦單位)提出聘用意見,按照管理權限報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招聘單位和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省屬事業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本次招聘發布的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