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發布了2023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的況。據數據顯示,全國檢察機關在這段時間共批準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訴22529人,起訴人數同比下降10%,但罪名相對集中。來看,非法集資犯罪仍舊居高不下,新型案件也相對增加,包括利用私募基金、區塊鏈、虛擬幣、新能源、影視投資等市場熱點。此外,中小銀行、信托、票據等金融信貸領域案件時有發生,涉案金額巨大。另外,資本市場上的財務造假及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易、縱證券市場等易類犯罪也有所增加。洗錢、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非法買賣外匯案件也有所增多,通過虛擬貨幣境轉移資金為新手段。在辦案中,檢察機關還發現在各類金融犯罪背后,資金掮客、技黑客、市“黑”、造假中介等黑灰產業鏈問題日益凸顯,助推犯罪甚至發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因此,全鏈條懲治金融犯罪及其關聯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針對金融犯罪的新趨勢新特點,各級檢察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圍繞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工作主線,聚焦金融犯罪辦案主責主業,創新工作機制,全面加強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各項工作。依法懲治重點領域金融犯罪,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依法辦理非法集資案件,2023年1月至11月共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進一步加大證券犯罪打擊力度,依法辦理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財務造假、縱證券市場、易案件,起訴證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依法打擊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訴430人,同比下降36.7%。嚴肅懲治涉金融機構信貸犯罪,起訴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和貸款詐騙罪2106人,同比下降11%。持續加大反洗錢力度,起訴洗錢罪2301人,同比上升10%。與此同時,檢察機關堅持把追贓挽損工作貫穿金融犯罪司法辦案全過程,努力挽回投資人、金融機構等經濟損失,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